根据《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管理暂行办法》川机管函〔2023〕200号及宜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的通知》宜机管通〔2024〕40号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公务用车需求,决定建立临时租赁公务用车供应商库,发布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适用范围
临时租赁公务用车用于执行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重要调研、公务接待、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等。在本单位现有公务用车不足以保障的情况下,采用临时租赁车辆方式保障出行。临时租赁公务用车用于完成单次任务,不长期租赁。
(二)供应商库规模
临时租赁需求主要包含大巴车、考斯特、商务车、小轿车四类车型。拟建立6家临时租赁公务用车供应商库。
(三)供应商车辆要求
1.商务车、小轿车电动化率≥80%(小微企业≥50%)。
2.考斯特、大巴车燃油车需符合国六排放,新能源车可优先采用。供应商所提供车辆种类可以缺项。
(四)租赁模式
临时租赁需求以日租为主,日租基础费用(8小时、200公里内)+驾驶员每日基础费用(8小时服务时间)+超里程费(超200公里后按公里计费)。
(五)评定原则
采购人自行组织采购小组进行供应商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分,供应商资质为入库基础条款,不列为打分项。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则进入打分环节,不受名额限制。采购小组通过综合评分向采购人提供供应商得分排列顺序,由采购人自行择优选取确定6名供应商入库。如供应商不足6名,则由采购人自行确定入库名单。
二、供应商资质
(一)企业资质
★1.营业执照:必须具备小微型客车租赁资质,如有考斯特、大巴车等中大型客车,也应提供相应资质证明。(单独提供佐证资料)
★2.安全生产预案备案佐证材料(单独提供佐证资料)。
(二)车辆要求
★1.供应商至少提供大巴车、考斯特、商务车、小轿车四类车型之一的临时租赁服务。其中小轿车原价不得超过40万元,商务车原价不得超过60万元,大巴车、考斯特原价不得超过100万元。
★2.车辆年限≤8年(单独提供佐证资料)。
★3.车辆全险覆盖(其中三者险需≥200万)(单独提供佐证资料)。
★4.电动化率:非小微企业:(商务车+小轿车)电动化率≥80%,小微企业≥50%。(提供承诺性材料)
三、其他材料提供
★1.安全驾驶和合法运营承诺性材料。
★2.报价表。
★3.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4.驾驶员资质:驾驶员需持证上岗(单独提供佐证资料),驾驶员3年无重大事故记录,供应商为驾驶员购买意外险(提供承诺性材料)。
★特别说明:文中任一条★条款不达标或不提供即淘汰,不进入评分环节。承诺性材料可以分项提供或者合并承诺,但要说明具体承诺事项,因提供承诺性资料或其他佐证资料得分和加分,则后续不允许出现负偏离,否则取消供应商入库资格。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评分体系
(一)报价评分(60分)
1.车辆基础日租费:入围供应商根据自身提供租赁车型进行报价,同类车型提供多种款式的报价以该类车型平均价格作为报价打分。每一类车型以所有供应商对该类车型日租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报价等于基准价不得分,报价每低于基准价1元得1分,高于基准价1元扣1分,每一类车型最多得10分,允许存在负分,所有车型报价得分相加最终得分。仅对大巴车、考斯特、商务车、小轿车四类车型打分,其他车型不打分,该项最高40分。
2.驾驶员每日基础费用:不区分车辆类型,供应商对驾驶员每日基础费用进行报价,以所有入围供应商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报价等于基准价不得分,报价每低于基准价1元得1分,高于基准价1元扣1分,该项最多得10分,允许存在负分。
3.超里程费:车辆每日超里程费用最高价格费≤宜宾出租车标准(1.8元/公里)。报价等于最高价不得分,报价每低于最高价0.1元/公里得1分,报价高于最高价视作最高限价报价处理,无扣分项,该项最多得10分。
(二)服务体系评分(40分)
1.车型覆盖:提供车型小于等于两类不得分,每多提供一类车型得5分(最多得10分)。
2.调度响应效率:承诺接单则普通主城区1小时内备车(5分)。承诺紧急订单15分钟内回复,若回复接单则必须满足主城区40分钟内备车(5分),需提供承诺资料。
3.驾驶员服务质量:驾驶员首次持证到现在均无事故得5分,需提供证明材料佐证。驾驶员统一着装得2分,需提供承诺资料,供应商有备用驾驶员且≥2名,得3分,备用驾驶员人数=驾驶员总人数-准驾对应车辆数,需提供证明材料佐证。
4.车辆维护与管理:提供车况实时监控服务得5分,提供专人对接管理租车服务得5分。需提供证明材料佐证。
(三)其他加分项
1.供应商拥有商务车≥5辆且电动化率≥50%,则每多1辆新能源车+1分(上限5分)。需提供证明材料佐证。
2.拥有小轿车≥10辆且电动化率≥80%,则每多1辆新能源车+1分(上限5分)。需提供证明材料佐证。
3.拥有考斯特≥3辆+1分,拥有新能源考斯特+2分。需提供证明材料佐证。
4.拥有大巴车≥3辆+1分,拥有新能源大巴车+2分。需提供证明材料佐证。
5.供应商提供支持APP线上租车、预约还车+3分。需提供证明材料佐证。
6.供应商已接入宜宾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实时同步车辆使用数据,或提供数据并及时录入信息+10分。需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
7.供应商提供单次租赁、短时租赁、个性化服务条款方案,或费用满减、限时免费等优惠政策,可酌情加分,最多加10分。需提供说明材料。
8.供应商可根据用车频次(如商务车/小轿车日均需求量)进一步细化车型配比。按照细化程度、丰富程度可酌情加分,最多加10分。需提供说明材料。
报名时间:2025年4月8日上午9:00-10:00时,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宜宾市民中心(宜宾市叙州区赵场街道利群路)
报名联系人:杨先生15283168242。
递交材料:入库相关资料请按要求密封,现场报名,同时递交资料,报名结束立即开展入库评选。
宜宾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局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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